商家廣告擅用奧標被查不服行政處罰告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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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8/14 16:32:14
河南許昌商家廣告擅用奧標被查不服行政處罰告工商局
公司賣場內的廣告宣傳彩頁上含有奧林匹克標志,工商部門遂以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對其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收到處罰書后,河南省許昌市宏陽實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陽實業(yè)”)以處罰決定明顯不當為由將許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魏都分局(以下簡稱“魏都工商分局”)告上法庭。
針對這起典型的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又不服行政處罰的案件,8月12日,許昌市魏都區(qū)法院將巡回法庭開到了魏都工商分局會議室中,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媒體記者旁聽。
今年4月15日下午,魏都工商分局執(zhí)法人員到宏陽實業(yè)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發(fā)現該公司銷售的大洋摩托車的廣告宣傳彩頁上含有“奧林匹克”、“奧運五環(huán)”、“北京奧運會會徽”、“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并在其經營場所發(fā)現有3大包該廣告宣傳彩頁。
5月23日,北京奧組委法律事務部證明,宏陽實業(yè)與其不存在奧林匹克標志使用許可關系。據此,魏都工商分局認定宏陽實業(yè)侵犯了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遂對其作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處以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收到處罰決定書后,宏陽實業(yè)以從來沒有散發(fā)過含有奧林匹克標志的廣告宣傳彩頁、魏都工商分局作出處罰決定明顯不當為由,將魏都工商分局告上法庭。
庭審中,宏陽實業(yè)訴稱,該廣告宣傳彩頁是他人暫時存放在其公司賣場內的,且魏都工商分局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其公司工作人員向他人散發(fā)了該廣告宣傳彩頁,魏都工商分局不能僅僅依據其公司賣場內存放含有奧運標志的廣告宣傳彩頁,就認定其存在侵犯奧林匹克標志的行為。此外,北京奧組委法律事務部所出具的《關于答復魏都工商分局有關宏陽實業(yè)涉嫌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認定問題的函》,并沒有授權魏都工商分局對宏陽實業(yè)所謂的侵權行為進行處理,且處罰決定書存在適用法律不當,處罰依據條款有掐頭去尾現象。
魏都工商分局代理人辯稱,該局工作人員在宏陽實業(yè)賣場內發(fā)現的廣告宣傳彩頁上明確標明“購車宏陽車業(yè)、享受超值服務”,且彩頁上的地址及聯系方式顯示的也是宏陽實業(yè)的地址及聯系方式。宏陽實業(yè)為了商業(yè)目的擅自使用奧林匹克標志,即侵犯了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魏都工商分局依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十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對宏陽實業(yè)作出上述處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程序合法。宏陽實業(yè)的主張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宏陽實業(yè)的訴訟請求。
鑒于原被告雙方意見分歧較大,法庭宣布休庭,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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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