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鼓吹“996”企業(yè)應加強勞動監(jiān)察
- 杭州寫字樓網
- 2019/5/6 8:59:37
從早9點工作到晚9點,每周工作6天,這一工作制遭遇到了以程序員為代表的上班族的反對和抵制,也引發(fā)了全社會的大討論。在這場大討論中,你會發(fā)現一個有意思的現象:朋友圈支持“996”的往往是老板們,他們一邊說不會強制員工“996”,一邊端出心靈雞湯:“996是巨大的福氣”“每個人都必須有拼搏精神”。
在我國,加班文化一直非常盛行。特別是在一些互聯(lián)網科技公司中,“996”更是一種普遍現象。加班,甚至已經成了北上廣深不少企業(yè)的“標配”。實際上,老板們鼓吹心靈雞湯,一邊口頭說不強制員工“996”,一邊卻給員工設定超負荷的工作量,通過績效考核與制度逼迫勞動者必須“996”。不得不說,這種老板們推崇的,甚至在公司日常工作中實際操作的“996”工作方式與現行法律體系大相徑庭,涉及違法。
所有人都有著有限的體能和腦力,需要得到實實在在的休息才能維持身體的正常機能,恢復體能和腦力。也正因此,我國憲法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國家發(fā)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yǎng)的設施,規(guī)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休息權是憲法賦予每位勞動者的一項基本權利。勞動法明確規(guī)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從微觀層面上,“996”乃至更高負荷的工作方式,不僅嚴重侵犯勞動者的休息權,更將影響勞動者的身心健康。同時,勞動者更應該有著選擇是否在工作中變得更優(yōu)秀,是否要通過加班方式以變得優(yōu)秀的權利。人是所有社會關系的總和,每個人都不僅扮演著勞動者這一種角色,還扮演著不同的社會家庭角色,在工作上消耗過多的精力,勢必將影響到人們在生活、家庭中所需要承擔的其他義務。
從中觀層面上,當“996”成為公司的運轉常態(tài),也將使得企業(yè)處于不可持續(xù)發(fā)展的狀況。這一方面在于勞動強度超負荷將嚴重影響勞動者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在不少企業(yè)中,35歲以上的員工已經漸漸無法適應公司的工作強度,公司只能招聘年輕人,重新培養(yǎng)。
而在宏觀層面上,因“過勞”所產生的額外醫(yī)療支出將擠占社會醫(yī)療資源。逼迫勞動者超負荷勞動可謂是企業(yè)成本外部化,由整個社會為其買單。
可見,鼓吹“996”在本質上是在鼓吹違法且對社會有害的勞動方式。對于這種鼓吹,我們要看清其本質。而對于“996”的鼓吹也是一封封違法自我舉報信,勞動行政主管部門需要對鼓吹超負荷工作的企業(yè)加強勞動監(jiān)察,徹查有沒有勞動違法行為,有沒有形成違法常態(tài),并及時依法進行處理,以維護勞動者權益,重塑勞動秩序。
(原標題:對鼓吹“996”企業(yè)應加強勞動監(jiān)察 舒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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